北京房山区法院:强化反家庭暴力司法保护力度

发布时间:2024-09-27 09:33:29 来源: sp20240927

导读

近日,全国首例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的反家庭暴力案成为社会关注焦点。当前,反对家庭暴力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早在2016年就为家暴受害者撑起了法律“保护伞”。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司法解释的出台,反家暴的立法、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八周年之际,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通过梳理相关典型案例,进一步释法说理,以提高全社会对相关问题的关注,对家庭暴力形成共同抵制的合力。

遭父亲揪发拖行 申请人身保护令

2023年国庆节期间,王女士一家人相聚为新生儿举办百日宴。百日宴散场后,王女士父亲莫名地冲她大发雷霆,直接揪住王女士头发试图拖行回家,并扬言要杀了王女士。所幸在场人员及时报警,在警察和众人的劝阻下,王女士父亲的行为得以被制止。

王女士第一时间将报警记录等相关证据留存,请在场人员为其作证,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禁止父亲对其实施家庭暴力。王女士认为,父亲的殴打辱骂行为造成其身体和心理双重伤害,对生活工作产生了严重影响。

法院经审查认为,王女士与其父亲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矛盾,未能正确沟通、妥善解决,发生争执,甚至出现肢体冲突。考虑双方关系的状况,为避免可能存在的风险,激化双方矛盾、导致冲突升级,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王女士父亲对其实施家庭暴力。

【法官讲法典】

反家庭暴力法的一个核心内容就是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可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体现了从对施暴者事后惩罚向对受害者事前保护的转变。人身安全保护令司法解释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作出细化的规定,列举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证据形式,为家庭暴力受害者留存证据、收集证据提供行为指引,同时降低了申请人的证明标准,当申请人能证明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事实存在较大可能性时,法院可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对申请人进行保护。

本案中,王女士除了向法院作出陈述外,还自行收集了证人证言、派出所出警记录等证据证明父亲存在殴打辱骂的行为,这些证据足以证明她遭受了家庭暴力。尽管父亲对其实施肢体暴力的行为已结束,但二人同住一个屋檐下,考虑到双方矛盾仍未化解,仍有再次爆发冲突的可能性,因此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以避免王女士再次遭受家庭暴力。

法官提醒,对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家庭暴力均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双方当事人陈述、被申请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者保证书,双方之间的电话录音、短信、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妇联组织等收到的反映或者求助的记录等均可以作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证据,要注意留存,以便后续主张权益。

七旬老太遭家暴 多方联手共保护

吕老太年过70,患有多种基础疾病,无固定收入。吕老太与其子王某共同居住在一个院子里。因王某时常辱骂,甚至殴打吕老太,使吕老太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吕老太多次报警,但双方矛盾始终未能得到解决,反而不断升级恶化。

吕老太不堪王某的暴力行为,便申请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援助向法院申请人身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