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举措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

发布时间:2024-11-02 01:30:20 来源: sp20241102

   中新网 长沙7月23日电(向一鹏)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最新印发《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旨在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激发高校及科研人员推动成果转化的内生动力。

新闻发布会现场。向一鹏 摄

  23日召开的湖南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湖南省科技厅对《措施》进行了解读。据悉,高校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阵地,近年来在湘转化占比由42%上升到51%,对湖南经济发展的贡献稳步提升。但省内转化率较低、“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不会接”等现象仍旧突出。

  《措施》明确,定期发布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指数和榜单。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加大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考核力度。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评价激励机制,将承接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情况纳入对市州的年度考核激励和对产业园区的综合评价。

  此外,高等院校应完善科研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人员分类评价激励制度。对主要从事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中试熟化、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将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科技成果转化成效评价指标,作为职务晋升、职称评审、奖励评选的重要依据并加大权重。

  《措施》介绍,在“双一流”建设高等院校和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将本单位利用财政资金形成或接受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形成的归单位所有的职务科技成果(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国防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等除外)所有权赋予成果完成人(团队),单位与成果完成人(团队)成为共同所有权人;可将单位所有的份额以技术转让的方式让渡给成果完成人,科研人员获得全部所有权后,自主转化;也可赋予科研人员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

7月17日,湖南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推进大会在株洲举行,部分项目现场签约。湖南省科技厅供图

  高等院校自主决定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方式,与受让方协商是否进行资产评估。鼓励高等院校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进场交易确定交易价格,建立健全市场导向的价值评估路径。

  《措施》表示,完善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成果转化平台功能,建设省科技成果进场交易平台,建立适用科技成果单列管理等的科技成果权益登记服务制度,保障高等院校合规免责交易。加强“大校、大院、大企”协同创新,支持校企联合开展订单式定向研发转化。

  湖南省科技厅厅长朱皖表示,下一步,该厅将围绕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持续用力,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联合教育、工信、财政、人社等部门共同发力,推动更多优质科技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贡献湖南科技力量。(完)

【编辑:曹子健】